专利号 | 200420065692.X | 申请日 | 2004.06.01 |
名称 | 一种表演性活动用的头戴道具 | ||
公开号 | CN2699697 | 公开日 | 2005.05.18 |
主分类 | A41G7/00 | 次分类 | A41G7/00 |
纺织分类 | 面具或掩藏整身的蒙面具,例如剧院用的 | 分案原申请号 | |
申请(专利权)人 | 蔡学斌 | 优先权 | |
地址 | 515800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昆美路服装玩具厂工业楼二楼 | ||
发明(设计)人 | 蔡学斌 | 国际申请 | |
国际公布 | 进入国家日期 | ||
机构 | 汕头新星专利事务所 | 代理人 | 林希南 |
介绍 | 一种表演性活动用的头戴道具。是一个包括有眼睛、鼻、口部的面具,口部有牙齿,面具上有头戴用的松紧带,其特征是牙齿的缺口上装有一支道具烟,道具烟内有一电发光体,电发光体的发光部处于道具烟前端孔上,电发光体的电源导线从道具烟的后部引出、并与一装有电池和电源开关的手控件连接。本实用新型可模仿出抽烟的形态,提高了表演性活动用的头戴道具的娱乐性和扮酷程度。 |